《==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成交结果公示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 | 宿松县振兴大道南延伸工程PPP项目 | 项目编号 | CG-AQSS-2017-122-1 |
| 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 采购人名称: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宿松县住建大楼 联系人:严主任 联系电话:18905560111 |
| 标的基本情况 | 采购社会资本,由宿松县政府指定的宿松县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中选社会资本合资在宿松县设立项目公司,采取BOT运作方式,合作期限1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8年。在合同期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运营阶段的全过程管理、融资、建造、运营、维护至终止移交的完整周期。 |
| 控制价 | 综合回报率系数上限为 6.5%/年(含);工程费用下浮率系数不少于2%(含);年运维绩效服务费费率系数上限0.8%(含)。 |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人名称: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10号 法定代表人:胡先宽 |
| 中标报价 | 工程费用下浮率系数为3.00%;综合回报率为6.40%/年;年运维绩效服务费0.75% |
| 主要中标条款 | 1、合作期限:合作期为2+8年,2年建设期+8年运营期。 2、服务要求:与政府指定的宿松县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运营阶段的全过程管理、融资、建造、运营、维护至终止移交的完整周期。 3、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4080.93万元,最终以决算审计为准,按照乙方投标所报费率进行付费计算。 4、回报机制:本项目属于政府付费项目,政府将分期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服务费,以弥补项目公司投融资、运维服务费用,并使其获得合理回报。 |
| 开标及成交结果确认谈判地点、日期 | 开标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8年1月11日10时00分 成交结果确认谈判地点:宿松县住建局12楼会议室 成交结果确认谈判时间:2018年1月18日 |
| 公告时间 | 2018年1月19日 |
| 评审人员名单 | 采购评审小组:王成模、黄平、陈丽芳、张先奎、汪海勤、陈韶、王金宝 成交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公管局、县法制办、县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单位代表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联系人:孟工、李工 联系方式:15922435584、15805511881 |
| 质疑、投诉受理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70231。 注:1、异议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质疑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2、异议和投诉的相关请求均应当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递交,否则,将不予受理。 3、异议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 4、虚假和恶意异议或投诉,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