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青州市人民法院专用车辆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青州市人民法院专用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QZZ2018-0008 三、谈判日期:2018年1月25日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月15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价(元) | 青州市人法院采购4辆警车、1辆囚车。 | 潍坊华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361号 | 778000 |
七、谈判小组名单:张兆喜、刘云、张全森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青州市人民法院 地 址: 青州市政法街138号 联系人:张全森 联系方式:15553618689 2.采购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市奎文区银泉广场6号楼828室 联系人:王震 联系方式:0536-8395266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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