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霞浦县崇儒卫生院(首次)医疗设备购置中标公告2月2日
福建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霞浦县崇儒卫生院的委托,就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350921]SH[GK]2017048-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350921]SH[GK]2017048-1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购置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0591-8751565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霞浦县崇儒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霞浦县崇儒乡崇儒街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晨阳1775932166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崇儒乡崇儒街33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合同,保修期12个月 3、货物到达现场后,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7天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卖方人员在进行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4、卖方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买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5、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卖方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详见投标文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70号中国寿山石交易中心B区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8751565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1月05日 中标日期:2018年02月01日 总中标金额:59.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宜春市奥康贸易有限公司 | 江西省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1号3楼B312 | 59.500000 |
评审专家名单: 陈润生,雷容华,陈少苗,游舜杰,占华金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合同包1 品目名称:医用X线设备 品牌:安健 规格型号:DT520 数量:1项 单价:595000元 1、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崇儒乡崇儒街33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合同,保修期12个月 3、货物到达现场后,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7天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卖方人员在进行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4、卖方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买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5、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卖方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详见投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
来源:福建霞浦县崇儒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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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购置 福建 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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