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网==》
高青县黄河路(芦湖路-国井大道)绿化恢复提升工程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青县黄河路(芦湖路-国井大道)绿化恢复提升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GQZFCG2018030 三、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月26日 四、成交日期:2018年2月8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中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中标金额(人民币) | 高青县黄河路(芦湖路-国井大道)绿化恢复提升工程 | 高青县田兴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 高青县县城中心路555号 | 7427169.37元 |
七、磋商小组名单:张宗喜、赵凤梅、张树礼、韩美鸿、尹俊峰。 八、联系方式 1. 采 购 人: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高青县营丘大道39号 联 系 人:格先生 联系方式:0533-6961768 2. 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地 址:高青县创业创新孵化园3楼309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0533-6950338 邮 箱:zbgjzb@126.com 发 布 人: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