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网==》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环城生态水系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预中标公示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高青县水务局的委托,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环城生态水系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环城生态水系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项目编号: GQZFCG2017333 3、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月21日 4、开标日期:2018年2月12日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项目概况:高青县城现状有东部东环河、西部干二排、北部的干四排、南部的北支新河形成的现状环城水系。本次环城生态水系建设主要在现状已有水系提升基础上,新开挖东外环河并将干二排南延形成大环城水系,同时对东外环西侧支十七排进行提升,与东外环河形成连通水系。通过新开挖干二排南沿河段及东外环河与现有河道形成30.18km的环城水系。 二、中标候选社会资本方及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1、中标候选社会资本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采购内容 | 社会资本方名称 | 合理利润率1(%) | 投资额下浮率(%) | 折现率系数(%) | 年度运营成本(万元) | 合理利润率2(%) | 得分 | 排名 |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环城生态水系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山东鑫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5.25 | 0.05 | 5.76 | 1480.92 | 5.23 | 92.31 | 1 |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 5.20 | 0.02 | 5.76 | 1481.90 | 5.25 | 77.49 | 2 | 德州市公路工程总公司 | 5.25 | 0.01 | 5.73 | 1481.91 | 5.25 | 74.30 | 3 |
2、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根据候选社会资本方排名顺序,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候选社会资本即为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 3、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谭秀船、谭庆海、刘蕊、任万冰、元虹、马东君、李军 4、预中标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高青县水务局 地 址:淄博市高青县中心路37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533-6962141 2.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F座7层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533-8171494 18560836751 邮箱:sdtqzb@126.com 3. 此公告同时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淄博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 附件:合同草案(以双方签订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合同文本为准)。 发 布 人: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