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环城生态水系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预中标公示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高青县水务局的委托,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环城生态水系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环城生态水系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项目编号: GQZFCG2017333 3、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月21日 4、开标日期:2018年2月12日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项目概况:高青县城现状有东部东环河、西部干二排、北部的干四排、南部的北支新河形成的现状环城水系。本次环城生态水系建设主要在现状已有水系提升基础上,新开挖东外环河并将干二排南延形成大环城水系,同时对东外环西侧支十七排进行提升,与东外环河形成连通水系。通过新开挖干二排南沿河段及东外环河与现有河道形成30.18km的环城水系。 二、中标候选社会资本方及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1、中标候选社会资本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采购内容 | 社会资本方名称 | 合理利润率1(%) | 投资额下浮率(%) | 折现率系数(%) | 年度运营成本(万元) | 合理利润率2(%) | 得分 | 排名 |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环城生态水系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山东鑫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5.25 | 0.05 | 5.76 | 1480.92 | 5.23 | 92.31 | 1 |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 5.20 | 0.02 | 5.76 | 1481.90 | 5.25 | 77.49 | 2 | 德州市公路工程总公司 | 5.25 | 0.01 | 5.73 | 1481.91 | 5.25 | 74.30 | 3 |
2、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根据候选社会资本方排名顺序,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候选社会资本即为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 3、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谭秀船、谭庆海、刘蕊、任万冰、元虹、马东君、李军 4、预中标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高青县水务局 地 址:淄博市高青县中心路37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533-6962141 2.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F座7层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533-8171494 18560836751 邮箱:sdtqzb@126.com 3. 此公告同时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淄博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 附件:合同草案(以双方签订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合同文本为准)。 发 布 人: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