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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厂污泥干化(下午公告)减量项目(污泥干化减量项目PPP社会资本方采购)的成交公告2月27日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的委托,于2018 年02月27 日就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厂污泥干化减量项目(污泥干化减量项目PPP社会资本方采购)(440112-201801-104921-0001)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2-201801-104921-0001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厂污泥干化减量项目(污泥干化减量项目PPP社会资本方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31,680,000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郭晓光 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西基工业区西基路 (联合体主办方) 2: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杨经革 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东恒街18号 (联合体成员) 3: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可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119号星光映景22层01室 (联合体成员) 六、报价明细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网==》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 |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厂污泥干化减量项目(污泥干化减量项目PPP社会资本方采购) | / | 1 | / | 本次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厂污泥干化减量处理PPP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模式。 (1)社会资本方应按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广州市黄埔区独资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履行本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维护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做好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及监理等工程建设工作,并按PPP项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和提供运营维护服务。 (2)在规定的合作年限内,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及其附件中的约定获得政府支付的污泥处理服务费,并在合作期内偿还所有金融机构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应按照符合相关运营管理的考核标准以及约定完好率,将设施完备、工艺运行良好的、处理能力和环保排放指标达到本招标要求的本项目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相关机构。 | (1)污泥处理处置服务费:¥3,303.00元/吨,其中,干化处理服务费:¥3,092.00元/吨,焚烧处理服务费:¥211.00元/吨; (2)项目建设期投资额报价:¥150,202,685.00元,其中,一期工程项目建设期投资额:¥129,496,363.00元,二期工程项目建设期投资额:¥20,706,322.00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合作期限: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21年,其中:本项目分两期工程建设,计划2018年为一期工程,2021年为二期工程。其中各期建设期1年,运营期合计20年。 (二)项目概算:运营期内政府需支付的项目总费用预计为人民币93168万元,项目建设期总投资人民币16470万元。 (三)回报机制:项目采用政府付费机制,政府按照“政府采购符合标准的污泥处置处理服务”的原则,即采用政府付费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泥处理服务费,以满足社会资本的自有投资回收和合理回报。 自项目进入运营期,项目公司须严格按照双方届时就本项目运营相关约定的具体要求开展污泥干化处理工作。项目实施机构以社会资本方成交单价为基准,根据项目PPP合同中的绩效考核要求和计费方式,以季度为周期向项目公司支付。 七、评审日期:2018-02-06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罗隆(评审小组组长和技术专家)成员: 刘燕燕、凌辉贤(财务专家)、姚奕华(法律专家)、高大康(采购人代表) 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谢强鹏(谈判小组组长)、刘晶、刘畤飞、吴海云、陈璟璇、赵翔、林博生、高凡、冯庆标、张小明、董琦、高大康、朱小军、陈伟华、姚劲梅、陆勤忠、林海(财务专家)、水翔(法律专家)。 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中标社会资本须按项目合同有关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2月26日本次采购预中标、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55401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麦先生 | 联系电话:020-82261267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
| (三)采购人: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 |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号 |
| (四)财政部门:黄埔区采购办 |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1楼 |
| 联系人:崔小姐 | 联系电话:020-82376610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合同文本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7日
来源:广东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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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广州 政府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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