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西翔正项(2018)目管理有限公司水颜岭路(鞍马岭路-兴工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2月28日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水颜岭路(鞍马岭路-兴工路)工程 项目(项目编号:XZZB1712305A)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XZZB1712305A 项目名称:水颜岭路(鞍马岭路-兴工路)工程 项目联系人:苏晓英 联系方式:0771-392535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三塘镇松柏路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晓娜 0771- 318521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无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秀厢大道199号金源城(建兴路)金源CBD东城2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苏晓英 0771-392535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1月2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2月27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网==》
中标 候选 人情 况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第一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卢复昌 | 安全员 | 雷栋理;黄阳; | 投标报价 | 28812882.66000 元 | 工期 | 365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第二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黄永鹏 | 安全员 | 罗立品;郑南华;罗俊祥; | 投标报价 | 28999024.19000 元 | 工期 | 365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第三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瑞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李英晓 | 安全员 | 邓学营;梁良; | 投标报价 | 29138659.04000 元 | 工期 | 365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评审专家名单: 无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水颜岭路(鞍马岭路-兴工路)工程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 项目名称 | 水颜岭路(鞍马岭路-兴工路)工程 | 招标类别 | 施工类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道路设计起点K0+000与鞍马岭路相交,设计终点K0+299.652与现状兴工路相交,本次设计全长为416.152m,设计范围为K-0-054.256~K0+361.896,实施长度为301.706m,实施范围为K-0-054.256~K0+247.45,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0m,设计速度40km/h,双向4车道,一幅路形式。 | 开标时间 | 2018年02月27日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02月2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年03月02日 | 中标 候选 人情 况 | 第一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卢复昌 | 安全员 | 雷栋理;黄阳; | 投标报价 | 28812882.66000 元 | 工期 | 365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第二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黄永鹏 | 安全员 | 罗立品;郑南华;罗俊祥; | 投标报价 | 28999024.19000 元 | 工期 | 365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第三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瑞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李英晓 | 安全员 | 邓学营;梁良; | 投标报价 | 29138659.04000 元 | 工期 | 365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 异议受理部门 | 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陈晓娜 (联系电话:0771- 3185215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5031) | | | | | | | | | | | | |
来源:广西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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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招标 项目 广西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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