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中午发布)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型托吊联清障车(施救车)采购项目中标公告2月28日
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重型托吊联清障车(施救车)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XH-G-2018-00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XH-G-2018-002 项目名称:重型托吊联清障车(施救车)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91-8738599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杜女士/黄先生0591-8337125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庞莉莉0591-8738599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1月30日 中标日期:2018年02月24日 总中标金额:49.9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评标结果: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网==》
合同包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中标总价 (元) | 中标人 | 地址 | 1 | 重型托吊联清障车(施救车)采购项目 | 详见投标文件 | 1 | ¥499500 | 广东粤海汽车有限公司 | 广东 |
评审专家名单: 徐道明、胡永平、麻光运、唐庆周、陈祥贵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六、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评审专家审查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情况如下: 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评审专家审查各投标人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情况如下: 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9日
来源:福建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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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资格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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