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袁家山城中村棚户区二期改造、宁远水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4012018000058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 |
| 代理机构 | 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舒女士,0834-2175095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政府 |
| 采购人地址 | 西昌市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5196189990 |
| 项目联系人 | 谢兴林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96189990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2-27 15:30 |
| 项目包个数 | 2 |
| 开标时间 | 2018-02-27 15:30 |
| 中标日期 | 2018-02-27 15: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2-06 08:30 |
| 总中标金额(元) | 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包一:袁家山城中村棚户区二期改造;规格型号:。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数量:1;单价:0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标的名称:包二:宁远水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规格型号:。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网==》 ;数量:1;单价:0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西昌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供应商地址:西昌市月光大道116号;供应商联系方式:白文华;中标金额:0.供应商名称: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西昌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供应商地址:西昌市月光大道116号;供应商联系方式:白文华;中标金额: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SC3405313,SC3406960,SC3405117,SC3410219,徐静,邵勇,刘建国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SC3405313,SC3406960,SC3405117,SC3410219,徐静,邵勇,刘建国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它补充事宜 | 详见招标文件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0e2ba030161655b0a3011bb.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J674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包一中标人: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西昌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年投资回报率7.92%,项目总投资约为80285万元,本项目服务年限15年(含安置房筹集期3年)。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包二中标人: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西昌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年投资回报率7.92%,项目总投资约为74340万元,本项目服务年限15年(含安置房筹集期3年)。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