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寿光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发包人名称:寿光市残疾人联合会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寿光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ZDZB-2018-04(SD)) 四、公告日期:2018年2月7日 五、开标日期:2018年3月1日 六、中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网==》
招标内容 | 中标单位名称 | 中标金额(元) | 对54户残疾程度较重的肢体残疾人家庭每户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及安装。项目预算19.05万元。 | 青岛同昌康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189986.00 |
七、评标委员会: 卢永欣、赵乐广、王增祺、仲伟杰、侯志强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周桂萍、王静 联系电话:0536-5118999、5202277 二?一八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