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莲湖区规划展示中心布展设备及展(上午发布)项制作项目中标公告3月1日
莲湖区规划展示中心布展设备及展项制作项目已于2018年2月27日进行开标,现招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和采购人2018年2月28日书面确认的“定标复函”,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莲湖区规划展示中心布展设备及展项制作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B2017-ZB-2382/1 三、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名称: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方式:029-8848127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西安莲湖区规划展示中心项目拟建设成为全面展示西安莲湖区的历史人文、建设成就、发展蓝图、宜居宜游,为领导决策和规划专家出谋划策提供理论支持,为莲湖区招商引资提供全面服务的招商载体。展示中心建设,需在充分吸取先进成熟的展示馆经验的基础上,力求突破主题类展示馆传统思维定势,通过空间的拓展、理念的延伸和创新,紧扣莲湖区主题,通过展示莲湖区的历史人文、建设成就、发展蓝图、宜居宜游等具体情况,来凸显莲湖区的发展潜力与重要地位。展示中心展示内容与形式,要具有针对性、侧重性,既体现国际化大都市核心区的特点,又彰显莲湖区地方特色,成为西安莲湖区对外展示形象的重要窗口。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以及其他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要求。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西安莲湖区规划展示中心项目位于大庆路与团结北路十字东南角,现状建筑为土门地区综合改造招商展示中心,布展面积约1600?。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多媒体软、硬件及影片制作、成品定制及艺术造型、展示陈列、展项制作(装饰)、原有硬件设备移位及安装调试等。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总工期:60天。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以及其他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需优化平面设计、多媒体软件、影片、模型等内容,验收合格后24个月。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4312572.35元 六、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苏州和氏设计营造股份有限公司 2、中标金额:肆佰零捌万陆仟零?拾柒元整(¥:408.6037万元) 3、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18号 4、联系人:吴景贤 5、联系电话:0512-67157000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华一樵、李应林、黄道军、陈在兴、常新平、曹建农、王玺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左春芳 联系电话:029-88481271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公告日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1日
来源:陕西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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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招标 西安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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