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山东泰山壹伍叁贰物联供应链有限公司聘请法律顾问项目二[3月]次中标公告3月1日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山东泰山壹伍叁贰物联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山东泰山壹伍叁贰物联供应链有限公司聘请法律顾问项目二次”项目(项目编号:QCZ2018-01152202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QCZ2018-011522020-1 项目名称:山东泰山壹伍叁贰物联供应链有限公司聘请法律顾问项目二次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1866166857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山东泰山壹伍叁贰物联供应链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20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主任0532-8170760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受 山东泰山壹伍叁贰物联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山东泰山壹伍叁贰物联供应链有限公司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QCZ2018-011522020-1 2、项目名称:山东泰山壹伍叁贰物联供应链有限公司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3、项目内容:山东泰山壹伍叁贰物联供应链有限公司聘请法律顾问 4、采购项目金额 本项目采购金额3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律师服务机构,青岛地区以外的投标人须在青岛地区设有合法注册的分支机构; 5.2投标人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执业时间不少于2年,以执业许可证发证时间为准; 5.3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5.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8年 2月 1 日起至2018年 2月 7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15; 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17点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8年 2 月 27 日13 时30 分起至14 时00 分止。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楼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山东泰山壹伍叁贰物联供应链有限公司 电 话:0532-81707602 联 系 人:王主任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202号 10.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楼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18661668575 2018年 1 月 31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许女士1866166857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1月31日 中标日期:2018年02月27日 总中标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2号甲华仁国际大厦23层 中标金额:30000元/年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4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标准收费 评审专家名单: 陈寿元、刘峰、姜萌、马小莉、尚俊婷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山东泰山壹伍叁贰物联供应链有限公司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六、其它补充事宜 特此公示。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日
来源:山东山东泰山壹伍叁贰物联供应链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山东 中标 招标 青岛
上一篇: 岑溪市工业园区管理(下午公告)委员会岑溪市稀土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3月1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山东山东泰山壹伍叁贰物联供应链有限公司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