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揭阳市揭东区地方税务局揭东地税八楼会议室修缮项(2018)目废标公告3月1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221-201801-150001-0001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东地税八楼会议室修缮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6日 四、开标(报价)时间:2018年02月28日15时00分 五、废标(终止)事项、内容及原因 谈判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要求对各竞标书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审,其中广东金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货物[或材料(设备)]的规格,主要技术参数、配置、数量、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等无法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其余2家公司均通过初步评审。 根椐《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中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的要求,本次标会废标。 六、废标(终止)时间:2018年2月28日 七、联系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柯小姐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网==》 联系电话:0663-8071672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谢小姐 | 联系电话:0663-3263159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
| (三)采购人:揭阳市揭东区地方税务局 |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国道206北面 |
特此公告。 发布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8日
来源:广东揭阳市揭东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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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揭东 废标 招标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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