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四川南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湿地生态监测及生态科普基地项目监测设备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8012018000047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 |
| 代理机构 |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元市万源新区滨湖路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址C区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庄女士,0839-5572006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元市四川南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
| 采购人地址 |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万源村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9-3309344 |
| 项目联系人 | 苟老师 杨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9-3309344 0839-5574065(带传真)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3-08 11: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3-07 10:00 |
| 中标日期 | 2018-03-07 11: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2-07 11:30 |
| 总中标金额(元) | 3938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四川南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湿地生态监测及生态科普基地项目监测设备采购;规格型号:详见分项报价明细表及产品验收清单;数量:1;单价:393800元;服务要求:我方所提供的产品的质保等售后服务保障原则上按产品生产企业依照国家规定要求所制定的标准执行。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我方提出更优的服务承诺。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创世夏汉(北京)科贸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1号1幢1层1c房间;供应商联系方式:李晶;中标金额:3938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袁玲 张丽 蒋黎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阎波 何锦 孙步槐 李德泉 蒋黎(采购人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南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湿地生态监测及生态科普基地项目监测;合同履行日期以具体签订日期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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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补充事宜 | --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N771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