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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宾阳县县(下午发布)城金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3月8日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宾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宾阳县县城金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ZTGX03-GCZB-2018-00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ZTGX03-GCZB-2018-002 项目名称:宾阳县县城金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项目联系人:韦工 联系方式:0771-582462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宾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建设区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覃工、张工,0771-826765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秀路16-1号青秀花园2栋6单元50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韦工,0771-582462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2月07日 中标日期:2018年03月06日 总中标金额:417.335821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32214.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下列公式计算出代理费后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工程招标代理费取中标价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其费率为: 100万元以下--1.0%;100~500万元--0.7%;500~1000万元--0.55%;1000-5000万元--0.35%; 评审专家名单: 吴革民(组长)、刘燕飞、陈平、邹俊务、蒋亚军、黎路超、陆毓娟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六、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网==》
宾阳县县城金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HZTGX03-GCZB-2018-002 | 招标人 | 宾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建设单位 | 宾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宾阳县县城金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包含拆除工程、道路工程等。 | 开标时间 | 2018年3月6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3月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年3月12日 | 预中标人 | 宾阳县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宾阳县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 | 4173358.21元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覃然(注册编号:桂245111117868;诚信卡号:052342) | 专职安全员 | 黄世君(诚信卡号:099314)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展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4174071.01元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凌华振(注册编号:桂245131439262;诚信卡号:097449) | 专职安全员 | 章航(诚信卡号:099952)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地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4175356.01元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林富裕(注册编号:桂245141654996 ;诚信卡号:039426) | 专职安全员 | 唐必红(诚信卡号:039204)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公示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投诉受理部门 | 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8256703 0771-8231525 |
来源:广西宾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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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中标 项目 广西 宾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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