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人民医院医技楼检验科、B超心电图室设施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2202018000029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 |
| 代理机构 | 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武科东四路11号慧谷1栋2单元7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先生,028-66433099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人民医院 |
| 采购人地址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马江街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518439900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66433099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3-09 11: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3-06 10:00 |
| 中标日期 | 2018-03-09 11: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2-05 11:30 |
| 总中标金额(元) | 336349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医疗设备;规格型号:KY/ZSJH;数量:1;单价:336349元;服务要求:4.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2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7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供应商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网==》 4.2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成都坤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蛟龙工业港高新区B-9;供应商联系方式:余贺箭;中标金额:336349.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刘麒麟、王利洪、谢碧俊、颜海婴、马朝发(业主代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刘麒麟、王利洪、谢碧俊、颜海婴、马朝发(业主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1.安装调试、验收及培训:1.1验收:试运行期间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在性能测试和试运行期间所暴露的问题已获得令买方完全满意的解决,并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验收,按规定安装、调试完毕,设施正常运行是否达标等。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1.2 培训:免费培训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两名。1.3 安装调试:安装调试由厂家派技术人员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执行,费用计入投标报价。2.售后服务2.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2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7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供应商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2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
| 其它补充事宜 | 服务费:本项目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095b5c90161638a97cb187e.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Q831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