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网==》
1、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长乐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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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编号: | [350182]HW[GK]2018001 |
3、采购人名称: | 长乐市人民检察院 |
地址: | 长乐首占新区凯歌路北侧 |
项目负责人: | 郑斌 |
联系电话: | 13600870336 |
4、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楼2层5-2单元 |
评审部经办人: | 黄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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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860605183 |
5、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2-05 |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 2018-03-05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参与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共九家,其中合格的七家,奥联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信证明材料,福州新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依据相关规定,为无效投标。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进入下一步评议。 |
8、中标情况: |
包1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福建冠深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 | 3 | 492000元 | 1476000元 | |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福建冠深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62号公寓四号楼三层 | | 中标金额 | 1476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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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收费金额:2.0236万元 收费标准:(2)其他:A、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以下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按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 1.5% 100-500 1.1%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 开户名: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 账 号:428673312013 |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详见投标文件 |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郑斌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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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张维雅,邱 晋 荣,叶子明,洪伟 |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