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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2018年度选聘[上午发布]律师事务所代理行政案件采购项目(CJ2018-0016)成交结果公告3月12日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2018年度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行政案件采购项目(CJ2018-0016)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于2018年02月22日就CJ2018-0016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CJ2018-0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2018年度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行政案件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成交供应商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2018年度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行政案件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网==》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报价折扣(%) | | 北京观韬中茂(广州)律师事务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28号富力盈信大厦1703-1704室,1710-1711室 | 29.9 | |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16楼 | 41.8 | | 广东绅源律师事务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11号07房 | 49 | |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50号锦城大厦1101、1102、1103A房 | 50 |
六、报价明细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2018年度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行政案件采购项目: 中标供应商报价明细表 七、评审日期:2018年03月07日 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付雄,成员:韦小娟,徐冬梅 八、评审意见 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结果如下: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2018年度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行政案件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 最后报价折扣(%) | 评标折扣(%) |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北京观韬中茂(广州)律师事务所 | 29.9 | 29.9 | 通过 | 通过 |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 41.8 | 41.8 | 通过 | 通过 | 广东绅源律师事务所 | 49 | 46.55 | 通过 | 通过 |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 50 | 47 | 通过 | 通过 | 广东锐锋律师事务所 | 59 | 55.46 | 通过 | 通过 | 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 | 59.8 | 56.212 | 通过 | 通过 | 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 | 60 | 56.4 | 通过 | 通过 | 广东沁森律师事务所 | 60 | 58.2 | 通过 | 通过 | 广东新法擎律师事务所 | 60 | 58.8 | 通过 | 通过 | 广东海云天律师事务所 | 73 | 68.62 | 通过 | 通过 | 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 | 70 | 70 | 通过 | 通过 |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 70 | 70 | 通过 | 通过 |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 70 | 72.1 | 通过 | 通过 |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 75 | 75 | 通过 | 通过 |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 | 80 | 75.2 | 通过 | 通过 | 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 | 75 | 75.75 | 通过 | 通过 |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 76 | 76.76 | 通过 | 通过 | 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 | 83 | 78.02 | 通过 | 通过 | 广东安华理达律师事务所 | 79 | 79 | 通过 | 通过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80 | 80 | 通过 | 通过 |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90 | 90.9 | 通过 | 通过 |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大院2-8010室 采购人联系方式:韦小娟,(020)38622019 (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评审咨询联系方式:(020)28866425 质疑受理联系方式:(020)28866163 十一、其他事项: 下载打印电子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登录交易系统查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金额,在支付交易服务费(交费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经交易中心确认收费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成交通知书。 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GZZF、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doc) 发布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2日
来源:广东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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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广东 中标 广州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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