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兴文县莲花镇人民政府莲花镇城乡环境卫生保洁清运公共服务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282018000017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 |
| 代理机构 | 四川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1栋26层260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老师,028-63172317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兴文县莲花镇人民政府 |
| 采购人地址 | 兴文县莲花镇人民政府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283155155 |
| 项目联系人 | 顾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63172317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3-12 10: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3-07 11:00 |
| 中标日期 | 2018-03-07 16: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2-08 13:00 |
| 总中标金额(元) | 16390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莲花镇城乡环境卫生保洁清运公共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无;数量:1;单价:1639000元;服务要求:祥见招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勇盛环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兴文县太平镇栖枫村六组;供应商联系方式:李斌;中标金额:16390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郝静,吴梅,周力军,曾光德,范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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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委员会成员 | 郝静,吴梅,周力军,曾光德,范权。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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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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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0e2ba0301616f7adcc81ec4.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O8119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