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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十(三月)一合线灌沟石篱工程中标公告3月14日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水利所的委托,就“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十一合线灌沟石篱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ZSKST18-B02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ZSKST18-B029 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十一合线灌沟石篱工程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754-8712306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水利所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水利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工 0754-8712306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请中标单位务必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天内带齐有关文件与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水利所签订合同,并在签署合同之前依照招标文件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的承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工 0754-8712306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0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3月14日 总中标金额:68.4836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广东惠昌源实业有限公司 | 五华县横陂镇坡头下 | 68.48365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无 评审专家名单: 陈锦安(评标委员会主任)、郭伟斌、王庭文、单小兰、陈秋明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 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十一合线灌沟石篱工程 2、 项目编号:GZSKST18-B029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来源:广东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水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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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工程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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