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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中药材标准化炮制生产教学实训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中标(上午公告)公示3月14日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网==》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 | | | | | | | |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中药材标准化炮制生产教学实训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 Ⅰ 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中药材标准化炮制生产教学实训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 | JLXD-2018-ZC-044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 | 2018/3/13 11:00:00 | | 评审专家名单 | 赵为;李壮;路桂仙;高歌;张国锋; | 公示日期 | | | 采购人名称 |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 | 采购人地址 | 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翰林路77号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7室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5948683868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584326317 | | 评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5楼评标室 | | 发包名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标信息详见公告内容。 | | Ⅱ 公告内容 |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中药材标准化炮制生产教学实训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编号:JLXD-2018-ZC-044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公示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的委托,对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中药材标准化炮制生产教学实训平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JLXD-2018-ZC-044)以公开的方式招标,本次招标于2018年2月7日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于2018年3月13日11时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开标室进行开标,随后在五楼评标室进行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确定如下单位为本项目的预中标人。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吉林市森鹏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光华路六号吉林物贸商城电脑城A区2A20号 中标/成交金额:¥ 2,954,100.00 元人民币 数量:一批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 张国锋、高歌、赵为、路桂仙、李壮 。 公告期:2018年3月15日。 采购人名称: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采购人地址: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翰林路77号 联系人姓名:赵老师 电话:159486838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7室 联系人姓名:徐经理 电话:18584326317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5日 本公告来源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222.168.39.125/JiLinZtb/infodetail/?infoid=93ce9864-5aaa-4081-8668-621c4b454b57
来源:吉林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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