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住房保障中心新津县太升西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322018000055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 |
| 代理机构 | 成都市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行政审批局A区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毛老师,028-82520017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住房保障中心 |
| 采购人地址 | 新津县五津镇五津东路144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682737703 |
| 项目联系人 | 文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82737703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3-14 09: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3-12 10:00 |
| 中标日期 | 2018-03-12 16: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2-13 14:30 |
| 总中标金额(元) | 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新津县太升西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财务费用7.4%/年元;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成都新津普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新津县梨花大道529号;供应商联系方式:肖川湘;中标金额:财务费用7.4%/年.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资格审查小组:冯阳;评标委员会:SC0104837,SC0109994,SC0112818,SC0104993,SC0111704,采购人代表:刘朋飞,杨珂。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网==》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SC0104837,SC0109994,SC0112818,SC0104993,SC0111704,采购人代表:刘朋飞,杨珂。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网==》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见招标文件 |
| 其它补充事宜 | 见招标文件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0e2ba0301618dd76438440e.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N78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1.“总中标金额(单位:元)”见“中标详细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网==》 2.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编号:新津政采招[2018]009号,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项目编号:5101322018000055,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0006666。 3.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县公资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028-82520017,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新津县财政局,地址:新津县五津镇武阳西路163号,联系电话:028-82520054。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