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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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莱芜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站恒温恒湿称重系统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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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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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莱芜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站恒温恒湿称重系统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LWXJ2018007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3月5日 |
| 四、成交日期:2018年3月13日 |
| 五、采购方式:询价 |
六、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 1 | 监测站恒温恒湿称重系统等仪器设备采购 | 青岛恒诺丰科贸有限公司 | 青岛市市北区连云港路37号3019室 | 青岛恒诺丰科贸有限公司31.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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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赵凯、张波、李圣增 |
| 八、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竞争性磋商方式):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莱芜市环境保护局 |
| 地址:莱芜市莱城区花园北路71号(莱芜市环境保护局) |
| 联系人:戴科长(莱芜市环境保护局) |
| 联系方式:0634-6269976(莱芜市环境保护局) |
| 2.代理机构: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莱芜市(州)莱城县(区、市)龙潭西大街街道(路、乡、镇)008号(村) |
| 联系人:陈帅 |
| 联系方式:0634-6968966 |
报价明细.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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