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财政厅20(下午发布)18年新增福建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采购服务项目中标公告3月15日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财政厅的委托,就“2018年新增福建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采购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TH-72018012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TH-720180125 项目名称:2018年新增福建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王慈 联系方式:0591-87878462转(81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财政厅 采购单位地址:梁小姐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福州市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合同包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服务名称 | 入围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1 | 2018年新增福建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采购服务项目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曙光路132号申发大厦1层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福州市湖东路168号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慈0591-87878462-818/81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2月1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3月14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曙光路132号申发大厦1层 | 0.000000 | | 2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福州市湖东路168号 | 0.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3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平摊支付,服务费按包干价壹万叁仟元整(¥13500元)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邱晋荣、王敏、吴新颖、杨惠英、朱元伟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2018年新增福建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采购服务项目 入围供应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六、其它补充事宜 6、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邱晋荣、王敏、吴新颖、杨惠英、朱元伟 7、中标公告届满期:2018年03月14 日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特此公告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 14 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部分完好,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8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的条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按无效投标处理;“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密封封面未加盖公司公章,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8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的条款,“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密封均完好。“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标注“与原件一致”,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的条款,“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按无效投标处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和“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未提供“具备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认定的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资格认证,根据招标文件资格条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和“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各投标人均通过审查。
来源:福建福建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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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福州 中标 项目 招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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