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网==》 四川川咨公招(工程)2018-003号 |
| 采购项目名称火烧沟火西支沟综合治理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362.144173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361.842863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3月15日 |
| 评标日期2017/12/15 09:30 |
| 定标日期2018/03/15 11:00 |
| 各包要求 中标内容:火烧沟火西支沟综合治理项目中标总金额:大写:叁佰陆拾壹万捌仟肆佰贰拾捌元陆角叁分 小写:¥361.842863万元工 期:30日历天中标单位名称:青海塔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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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海宏一号E区4号楼1-27-1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寿邦(组长) 孔巧玲 王宁 姬瑞雪 王俊祥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西宁市城西区建设局 鸟先生 0971-6369351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第一分公司张先生 0971-4384217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西宁市城西区财政局 0971-6105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