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青海旺利欣公招(货物)2018-11号 |
| 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第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230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226.6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3月16日 |
| 评标日期2018/03/15 15:00 |
| 定标日期2018/03/15 14:30 |
| 各包要求 中标信息如下:中标供应商:青海亮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价:¥2,266,000.00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袁兆林、葛立昌、沈雯婷、张爱香、蔡清泽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蔡先生 0971-5561219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李先生 0971-6103828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西宁市财政局 0971-630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