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网==》 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电动移门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3-19 |
| 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电动移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DXZB-2017-002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电动移门项目 |
| 三、公告日期: | 2017年11月17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3月16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 | 电动移门 | 1 | 宁波市鄞州盈康贸易有限公司 | ¥286800.00 |
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电动移门采购项目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8-3-19 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电动移门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编号:DXZB-2017-002 二、项目名称: 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电动移门采购项目 三、公告日期:2018年3月19日 四、定标日期: 2018年3月16日 五、中标内容:中标供应商 中标价格 中标人:宁波市鄞州盈康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价:¥286800.00 采购单位: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单位: 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象山县丹城东谷湖路289号/0574-65736620
中标供应商: 宁波市鄞州盈康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环城南路东段1678号1817-1818室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评委会名单:罗成元、姜希平、李挺、包李浦、郑晔 |
| 六、采购文件: | 象山第一人民医院电动移门2018.3.8_201831995528.docx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本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货物招标费率标准(1.5%),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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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黛娜 联系电话:0574-89502961 传真: 联系地址: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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