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网==》 宁波市劳动安全技术服务公司检验辅助工作分包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3-19 |
| 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劳动安全技术服务公司检验辅助工作分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NBGD-20181017F |
| 二、项目名称: | 宁波市劳动安全技术服务公司检验辅助工作分包项目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2月27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3月19日 |
| 五、中标内容: | 子包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单位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 品目 | 入围单位 | / | 宁波市劳动安全技术服务公司 | 服务类 | 宁波宇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宁波辰昌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 宁波坤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评委会名单:张頔、王其根、徐辉、顾成雄、徐奋奋 |
| 六、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定稿_2018319171022.docx |
| 七、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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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祯祥、李骁翔、张芝燕 电 话:0574-87317830 传 真:0574-87317660 电子邮件:nbgdzb@163.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01室) 采购单位:宁波市劳动安全技术服务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55122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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