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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留坝县两河口村绿化苗木(第二次)采购及栽植项目成交公告3月20日
留坝县两河口村绿化苗木采购及栽植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留坝县两河口村绿化苗木采购及栽植项目已于2018年3月15日进行了开评标会议,会议现已结束,根据本项目规定的评标办法以及评标小组和采购人于2018年3月15日书面确认的“成交供应商复函”,现将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留坝县两河口村绿化苗木采购及栽植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留坝县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北团结街十字海德大厦B座1003室 联系方式:0916-2531009 四、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标段:王家沟口至魁星楼段绿化苗木采购及栽植; 二标段:魁星楼至山花石段绿化苗木采购及栽植; 项目用途:公共事务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工期:45天 五、评标小组名单:田毅 田瑛孝 李建庭 六、评标结果信息: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一标段 | 二标段 | | 成交供应商 | 汉中市汉园花木有限责任公司 | 汉中市汉芳园艺有限责任公司 | | 成交金额 | 1078000.00元 | 846000.00元 | | 成交内容 | 王家沟口至魁星楼段绿化苗木采购及栽植 | 魁星楼至山花石段绿化苗木采购及栽植 | | 地址 |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宗营镇下寨村 |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龙江镇龙台村 | | 联系人 | 文超 | 金毅 | | 联系电话 | 13509163519 | 13335457880 |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王昊 联系方式:18628631133 八、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9日
来源:陕西留坝县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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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招标 陕西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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