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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苏州市民政局综(下午发布)合物业管理服务中标公告3月21日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民政局的委托,就“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ZCH2018-G-00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ZCH2018-G-003 项目名称:综合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联系人:邬汝超 联系方式:0512-6516179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苏州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苏州市平泷路1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波 0512-8228031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综合物业管理服务 2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邬汝超 0512-6516179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2月26日 中标日期:2018年03月19日 总中标金额:181.996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苏州市天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南路79号B座5楼 | 181.9968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40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评审专家名单: 吴约进、吴正、蒋勤荣、蒋林军、陈波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综合物业管理服务 2年 1819968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江苏苏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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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招标 苏州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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