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埇桥区2018年度脱贫攻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七标段SZYQCG-2018025-07A中标(首次)公示3月21日
埇桥区2018年度脱贫攻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七标段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公示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招标网==》 埇桥区2018年度脱贫攻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七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了采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SZYQCG-2018025-07 采购单位: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大华电气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4432840.00元 项目负责人:王琴玲 证书编号:01295780 地址: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工业集中区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3241200.00元 项目负责人:王胜军 证书编号:00002599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凤山路127号 公示时间:2018年3月21日-2018年3月26日 代理机构: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徐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 赵主任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0557-3026043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采购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7-3021280【项目地点在宿州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所质疑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1日
来源:安徽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中标 安徽 工程 上虞
上一篇: 上海月罗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环(三月)卫车采购中标公告3月21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安徽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