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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房山(上午公告)区种植业服务中心2017年景观农田建设项目——周口店镇南韩继村景观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公告3月22日
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就“2017年景观农田建设项目——周口店镇南韩继村景观农田建设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17年景观农田建设项目——周口店镇南韩继村景观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联系人:隗亚平 联系方式:8931356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房山区良乡西路大街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任万涛 010-6937651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2017年景观农田建设项目——周口店镇南韩继村景观农田建设项目 合同履行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4月30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隗亚平 8931356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2月28日 中标日期:2018年03月21日 总中标金额:75.91576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北京首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大苑村良坨路甲1号 | 75.915765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赖娜娜、郭秀芝、郑兴霞、屈连赢、郝如意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2017年景观农田建设项目——周口店镇南韩继村景观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批复文号:房财政采【2017】642号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房山区良乡西路大街24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来源:北京北京市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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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房山区 招标 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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