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苏州市区(仅指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大病保险(中午发布)承办服务项目中标公告3月22日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委托,就“苏州市区(仅指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SZCH2018-G-00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ZCH2018-G-002 项目名称:苏州市区(仅指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刘虹 联系方式:0512-6516179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六楼西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月霞 0512-6515653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虹 0512-6516179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2月08日 中标日期:2018年03月20日 总中标金额:99438.30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23-25楼 | 99438.306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9.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评审专家名单: 徐华新、陈惠明、陈红霞、吴冰、姚晴霞、顾亚斌、盛政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江苏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项目 苏州 招标 苏州市
上一篇: 东莞市体育中(第二次)心(东莞市羽毛球运动中心)东莞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中标公告3月22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江苏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