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沁(下午公告)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沁县县城集中供热PPP项目中标公告3月22日
1、项目名称:沁县县城集中供热PPP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编号:SXZL2017PPPQX001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招标网==》
3、采购公告日期:2017年11月01日 4、公开招标时间:2017年11月22日 5、采结果确认谈判时间:2017年12月12日 6、评标委员会:黄玉洁、张莉、王玉凤、郭林玉、王强 7、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名单: 县人大:张树堂副主任 县政府:李佩璋副县长 县政协:王小宁副主席 项目实施机构(县住建局):张俊峰局长、董晓云副局长 县财政局:杨宏斌局长、郝高飞、时惠春 县发改局:张晓俊副局长 县人社局:张志春副局长 县市场局:张晓伟副局长 县招商局:宋建一局长 县物价局:张向东局长、李宏副局长 县国土局:武一华局长 华阳供热公司:王强经理、吴正红、申建东、吉建刚、杨丽萍 政府特聘律师:焦宇飞、葛新宏 住建局特聘律师:屈勇 8、中标情况 中标社会资本:山西润泽源供热服务有限公司与太原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山西润泽源供热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200号6幢12号102室;太原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 山西润泽源供热服务有限公司:高慧; 太原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任先明。 9、中标标的: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特许经营期第一阶段(考核期)委托运营服务费中的政府补助单价 (元/m2·月)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网==》
3.00 | 报价说明 | 1、以蓝天锅炉厂提供数据,锅炉t/h用6500大卡煤粉100KG为参考。2、结合2016年度冬季运营费用计算。3、根据现场勘查实际测评合理计算。 | 特许经营期第二阶段(正式运营期)初始补助价格 (元/m2·月) | 2.80 | 报价说明 | 1、以蓝天锅炉厂提供数据,锅炉t/h用6500大卡煤粉100KG为参考。2、结合2016年度冬季运营费用计算。3、根据现场勘查实际测评合理计算。4、依据货物市场价格及人民币汇率波动等因素调整价格。 | 正式运营期社会资本合理回报率(含所有税、费)(%) | 7.81% | 报价说明 | 1、以蓝天锅炉厂提供数据,锅炉t/h用6500大卡煤粉100KG为参考。2、结合2016年度冬季运营费用计算。3、根据现场勘查实际测评合理计算。 | 特许经营期 | 25年,其中:考核期为3年,特许经营期(正式运营期)为22年。 | 10、主要中标条件: (1)合作期:25年,其中:考核期为3年,特许经营期(正式运营期)为22年。 (2)项目总投资 项目的初始评估价值为30684.80万元,以国有资产评估确定的产权最终评估价为准。项目运营期铺底流动资金1000万元,项目总投资暂估为31684.80万元。 (3)合作范围 ①本项目为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具体以TOT方式运作。 ②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分为考核期和特许经营期(正式运营期)两阶段。 ③第一阶段为考核期,从2017年度—2018年度采暖季至2019年度—2020年度采暖季,共3个采暖季。 考核期采用委托运营(O&M)模式,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考核期末考核合格后,进入特许经营期,如考核不合格,政府终止特许经营协议,重新选择社会资本。 ④第二阶段为特许经营期(正式运营期),从2020年度—2021年度采暖季至2041年度—2042年度采暖季,共22个采暖季。 ⑤特许经营期(正式运营期)采用TOT模式,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社会资本通过供热用户收取供热服务费获得使用者付费,使用者付费不足以覆盖项目公司运营成本和合理回报的,政府给予可行性缺口补助。 考核期考核合格后,社会资本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向政府支付资产转让价款,政府将本项目特许经营内的部分产权(不低于产权最终评估价值的51%)有偿转让给社会资本。 政府指定的出资主体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双方以其持有的项目产权作为股份按比例入股项目公司,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补充协议,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正式授予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承继中标社会资本权利义务(专属于社会资本的权利义务除外)。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设施的运营管理、安全生产、维护大修等,并保证设施完好,特许经营期满之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沁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沁县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393430393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量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府西街96号怡丰商务1407室 联系人:王利民 吕冲飞 薛丽芸 电话:0351-4030638 邮编:030002 邮箱:zlpppyj@sina.com
来源:山西沁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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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政府 中标 招标 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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