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春晓实验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3-23 |
| 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就春晓实验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BLZFCG2018008 |
| 二、项目名称: | 春晓实验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3月02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3月23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宁波市北仑区春晓实验学校 | 一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 1 | 宁波市沪东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990700.00 |
采购单位: 宁波市北仑区春晓实验学校/北仑区春晓街道听海路566号春晓街道办事处B311室/0574-86788403
中标供应商: 宁波市沪东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长江路1058号4幢1058号第二层
评委会名单:林强、韩梅、陈煜信、李红园、胡海刚 |
| 六、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BLZFCG2018008_2018323134541.rar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机构、采购人提出质疑。 |
| | |
| | 采购机构: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贝小明 联系电话:0574-86781479 传真:86781480 联系地址:北仑区行政大楼B座317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