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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南屏镇文化站暨市民艺术中心办公家具采购(第二次)中标(2018)公告3月24日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南屏镇文化站暨市民艺术中心办公家具采购(第二次)”项目(项目编号:ZHDL2018-09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HDL2018-090 项目名称:南屏镇文化站暨市民艺术中心办公家具采购(第二次) 项目联系人:彭飒飒 联系方式:1352728520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诗婷867838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中标公告。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A座二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彭飒飒1352728520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01日 中标日期:2018年03月22日 总中标金额:9.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珠海代代红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 9.8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陈剑峰、陈岩哲、耿志勤、曾郁、杨继明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中标公告。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来源:广东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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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珠海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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