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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高崎边检站机关[3月]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公告3月24日
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委托,就“高崎边检站机关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XC施招[2018]004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XC施招[2018]004号 项目名称:高崎边检站机关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92-579783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16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工 0592-579783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本项目为高崎边检站机关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里万达广场C1座17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燕 0592-505181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0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3月22日 总中标金额:90.3837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厦门锦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港中路1690号万翔国际商务中心3号楼1003单元 | 90.38374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陈志平、刘金秋、蔡德斌、刘美玉、林叶榛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高崎边检站机关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中标价90.38374万元。施工总工期:80日历日。质量标准:合格。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来源:福建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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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厦门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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