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吉林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标包采购项目四次(下午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告3月27日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吉林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标包采购项目四次招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20171211Z1396-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20171211Z1396-1 项目名称:吉林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标包采购项目四次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范丽媛 联系方式:0432-6216572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吉林市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范丽媛 0432-6216572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莲花街十一中吉哈B#综合楼10号网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 0432-6457919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05日 中标日期:2018年03月26日 总中标金额:53.7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长春市福春林商贸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以东铁北二路以南凯悦世纪广场第1幢2029号房 | 53.7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07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要求。收取对象: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向中标单位收取。收费方式:中标后由投标保证金转为代理费,多退少补。 评审专家名单: 赵顺、于慧敏、肖莉、叶延东、金洪涛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吉林吉林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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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昌邑 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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