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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中午公告)察智能监督平台建设可研报告编写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3月28日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刑事执行检察智能监督平台建设可研报告编写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3500]FJXW[GK]201800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3500]FJXW[GK]2018002 项目名称:刑事执行检察智能监督平台建设可研报告编写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0591-8780738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 0591-8801506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无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先生 0591-8780738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2月09日 中标日期:2018年03月02日 总中标金额:36.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38号3号楼 | 36.8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55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省计委计价格【2003】8号文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向采购人收取相关费用。 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徐银华评审专家:陈德民,杨萍萍,高若林,郭升平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包 | 品目名称 | 中标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刑事执行检察智能监督平台建设可研报告编写服务采购项目 | 合同包1 | 1 | 368000元 | 368000元 |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福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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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杨浦区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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