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忻城(2018)县农村水利建设管理站忻城县城关镇木排村波湖屯、板江屯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标公告3月28日
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忻城县农村水利建设管理站的委托,就“忻城县城关镇木排村波湖屯、板江屯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XHH-J2-1800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HH-J2-18002 项目名称:忻城县城关镇木排村波湖屯、板江屯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项目联系人:殷家业 联系方式:0772-551156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忻城县农村水利建设管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忻城县古学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殷家业0772-551156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忻城县城关镇木排村波湖屯、板江屯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要求工期:50日历天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18907712129(办)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工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19日 中标日期:2018年03月23日 总中标金额:57.97917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广西鼎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来宾市政和路北86号粮食大厦13层 | 57.979173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57979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0.579792万元 评审专家名单: 黄丹(谈判小组组长)、李运康、张甜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忻城县城关镇木排村波湖屯、板江屯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要求工期:50日历天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广西忻城县农村水利建设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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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工程 招标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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