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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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网==》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视通视频指挥中心及视频会议室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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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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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视通视频指挥中心及视频会议室建设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8-058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3月6日 |
| 四、开标日期:2018年3月28日 |
|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六、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01 | 检视通视频指挥中心及全院干警视频会议室建设 | 山东双源电子有限公司 | 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72号名门现代城幢D10店面 | 9638976.00元 | | 02 | 检视通视频指挥中心及全院干警视频会议室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潍坊衡星信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潍坊软件园1203-9 | 22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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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01包:范蔚、刘玉宏、孙国华、王军、袁道远、02包:范蔚、刘玉宏、孙国华、王军、袁道远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01包:山东双源电子有限公司(94.0、95.6、96.0、96.0、97.0)、山东山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2.0、74.0、74.5、75.0、75.0)、山东迅飞电子工程有限公司(65.7、65.7、66.7、67.7、67.7)、潍坊市昊天恒泰网络工程有限公司(65.7、67.7、72.7、72.7、73.8)02包:潍坊衡星信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69.7、71.7、72.7、74.2、77.7)、山东赛宝电子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6.0、46.0、46.0、49.0、56.0)、山东正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7.4、49.4、50.6、52.4、57.4)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 |
|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福寿东街5357号(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 |
| 联系人:王军(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 |
| 联系方式:3011075(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 |
| 2.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潍坊市(州)高新县(区、市)新城街道(路、乡、镇)金融广场10号办公楼501号(村) |
| 联系人:王婷婷 |
| 联系方式:0536-61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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