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戚家山(第一次)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3月29日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戚家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发布日期:2018年3月28日 公告期限: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3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戚家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NBITC-20181165G-BL007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戚家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 三、采购公告日期:2018年3月7日 四、定标日期:2018年3月28日 五、中标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子包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年限 | 单价 (元/年)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 (元/年) | 1 | 食堂外包 | / | 二年 | 743678.00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味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四号136室 | 743678.00 |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审专家名单:齐书琳、周忠慈、邹祥法、顾成雄 七、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有质疑的,须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八、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见采购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1.8899万元(人民币)。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韩洋、徐徕 联系电话:0574-87307605 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戚家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小港东海路16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786021 招标文件1165_201832817256.doc
来源:浙江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戚家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招标 项目 外包 江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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