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南宁市抗洪(第二次)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一期工程中标公告4月3日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宁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的委托,就“南宁市抗洪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一期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XJB-ZB-2017-07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JB-ZB-2017-071 项目名称:南宁市抗洪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一期工程 项目联系人:庞工 联系方式:0771-492345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友爱北路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志国 1397713532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中标公告。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综合楼一层D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庞工 0771-492345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2月27日 中标日期:2018年03月26日 总中标金额:5092.33893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东路1号 | 5092.338933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0.7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计取。 评审专家名单: 黄少古、许彩玉、宋艳、潘梁波、温捍清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中标公告。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广西南宁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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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工程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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