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网==》 宝鸡市新风路路灯新建工程已于2018年 4月3日进行竞争性谈判,根据评审小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组评审结论,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新风路路灯新建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BCJ2018-025 三、采购人名称:宝鸡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联系人:18729719537 刘米娜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 0917-3262177 五、工程概况:本工程预算21万元。施工地点位于市新风路。施工内容包括沟 槽开挖、电缆敷设、路灯安装等具备工程投入正常运行的全部工程。其中主材:电缆、 路灯灯具由甲方提供,其余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提供(¢75PE管、2.5mm²护套线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陕西卓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94000元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杨恩岐 王颖 刘米娜 八、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