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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朝阳区王四营乡人民政府南花园村五环西辅路改造提升工程中标(2018)公告4月4日
北京宏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南花园村五环西辅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项目编号:CYCG-18-16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YCG-18-169 项目名称:南花园村五环西辅路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010-6238659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8739912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用途:提高道路周边环境 简要技术要求:道路改造提升 合同履行期: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6月8日,共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实际签订为准)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宏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19层A19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38659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13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04日 总中标金额:288.355707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北京市建雄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延庆区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560室 | 288.355707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31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执行 评审专家名单: 阚久利、宋景龙、刘群、李凡、杜晓丽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南花园村五环西辅路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数量:1项 六、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详见附件
来源:北京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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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工程 朝阳区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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