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调解服务中心空调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4-03 |
|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调解服务中心空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NBZFCG2018012G |
| 二、项目名称: |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调解服务中心空调项目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3月13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4月03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空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招标网==》
| 1 | 宁波凯能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368000.00 |
采购单位: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兴宁东路568号/87009109
中标供应商: 宁波凯能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百丈东路711弄2号(3-11)(3-29)
评委会名单:龙欣、宋瑞环、叶辉、施己平、杜剑君 |
| 六、采购文件: | 2018012G_2018313163313.rar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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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联系人:聂先生、张先生 TEL:0574-87187951、87187958 FAX:0574-87282586、87187961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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