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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边防检查站副食品定点单位选(2018)定中标公告4月4日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边防检查站的委托,就“副食品定点单位选定”项目(项目编号:HYHAYT2018-09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YHAYT2018-097 项目名称:副食品定点单位选定 项目联系人:栾皓清 联系方式:0535-689276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助理1866382273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副食品定点单位选定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7号润华大厦2号楼20层东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栾皓清0535-689276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1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03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包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网==》
招标内容 | 中标人名称 | 1 | 副食品定点单位选定 | 烟台翠杰商贸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 朱年祥、肖波、刘文彬、刘洪清、刘玉田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 招标内容 | 中标人名称 | 1 | 副食品定点单位选定 | 烟台翠杰商贸有限公司 |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山东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边防检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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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烟台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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