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文化活动中心修缮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文化活动中心修缮改造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ZCCGCS-2018028 三、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3月20日 四、磋商日期:2018年4月4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序号 | 采购内容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1 |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文化活动中心修缮改造工程 | 山东金城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 | 淄川区建材市场建材路14号 | 陆拾柒万贰仟元整(¥672000.00元) |
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宋东、丁丽莉、王方强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地址: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联系人:姚星南 联系方式:1856029612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启新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C座11层 联系人:李响 联系方式:0533-2319921 附件:采购文件 发 布 人:山东启新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