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市崇(上午公告)善大道、骆越大道工程10kV线路迁移工程中标公告4月4日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崇左市崇善大道、骆越大道工程10kV线路迁移工程”项目(项目编号:0633-1861126F204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0633-1861126F2047 项目名称:崇左市崇善大道、骆越大道工程10kV线路迁移工程 项目联系人:梁工、陈工 联系方式:0771-791151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崇左市园区西路棚户区(一期)A区综合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洛筱 0771- 796987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崇左市崇善大道、骆越大道工程10kV线路迁移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施工图纸。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崇左市新城路嘉苑小区M-0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工、陈工 0771-791151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07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10日 总中标金额:453.17843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广西广信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崇左市城南区新城路阳光名邸2栋5单元202号 | 453.178435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黄建红、卢洁、刘日宏、刘权略、苏雄开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崇左市崇善大道、骆越大道工程10kV线路迁移工程施工 六、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 | 崇左市崇善大道、骆越大道工程10kV线路迁移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0633-1861126F2047 | 招标人 | 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单位 | 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崇左市崇善大道、骆越大道工程10kV线路迁移工程,主要招标范围:挖沟槽土方、电缆保护管、电缆井及拆除架空线缆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程。 | 开标时间 | 2018年03月29日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 04 月 03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年 04月 09日 | 拟中标人 | 广西广信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广信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4531784.35元 | 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韦宁(注册编号:桂245151654985)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来宾市惠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 | 4526807.19元 | 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胡祖合(注册编号:桂245090909959)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凭祥市鑫正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4533677.35元 | 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何永富(注册编号:桂245131438366)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崇左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961153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来源: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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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崇左 中标 工程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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